阜特服务条款

 

 

1.本公司网站公示签证信息、资料的描述,虽然我们力求准确与完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现相关信息或者描述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我们并不向申请人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 针对任何签证类型的协助申请,我们仅提供中间咨询及恰当的协助服务。所有具体操作均委托给我们的供应商,由他们与相关使领馆具体接洽签证申请事宜。

3、申请人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支付签证费和服务费并不能作为取得签证的保障或权利。使/领馆对签证结果拥有唯一的决定权。无论是签证申请被拒绝还是申请者自己决定停止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4、“工作日"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使领馆审核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6、申请人委托本公司协助申请签证过程中,我们将尊重申请人的隐私权,不会公开、编辑或泄露任何有关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申请人的明确授权;
(2)、遵守法律规定或中际的合法服务程序;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4)、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5)、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7. 若护照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遗失,我们只承担办理护照发生费用并作适当额外补偿,最高赔偿额为1000元/本。如果护照上有很多出境记录,我们将不支持其它多余费用,下次是否通过签证与多次的出境记录没有直接关系,就是良好的出境记录也会有拒签的可能。多次良好出境记录不等于可以通过签证。

8、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我们直接或间接无法履行义务或无法如期履行义务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公司延误,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治安动乱、恐怖袭击、革命运动、政府或权威机构封锁、禁运(包括但不限于拒办或撤销执照、许可证),火灾、水灾、病疫、雷击、爆炸、大雾或恶劣天气、公共服务中断或停止(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或通讯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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